|
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Mar 14, 2024 9:33:15 GMT
同时确定补偿金额为平台广告收入的0%至70%。对于平台来说,这是不公平的上限,也是不能保护发布商的下限。不管你喜欢与否,出版商从数字生态系统中报纸文章的传播(通过新闻聚合器、在社交网络上共享、在搜索引擎上建立索引)对于平台来说,新闻内容生成的在线广告收集代表着总收入的一小部分。因此,如果平台决定仅在娱乐内容中插入在线广告,而不再在信息内容中插入在线广告,他们可以继续利用后者,而无需向出版商支付任何补偿:任何适用于零的百分比都是零。 不仅如此:0和70是一个非常宽的范围,这会导致各方产生错误的期望。 使自己在最有利的极端上两极分化(平台接近0,出版商接近70):毫不奇怪,在Meta之前它 巴西数据 是它正是一个出版集团(CED)要求管理局对第 221/23/CONS 号决议进行自我辩护,根据该决议确定了有利于该集团的公平赔偿。 然而,Meta 的上诉凸显了 Agcom 监管和转换欧洲指令的法律的一些更根本的脆弱性。这将出版商的补偿视为一种“可能性”(第 5 条第 4 款:“成员国可以为权利人使用其作品提供公平补偿”)。其含义是确认在使用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时支付神圣不可侵犯的义务。但法律和 Agcom 法规已将这种支付义务转变为购买义务。引入的机制规定,如果双方在 30 天内未达成协议,则必须向 AgCom 提出上诉,如果两者之一甚至不接受管理局做出的赔偿计算,则可以向法官提出上诉。 在此期间(也可能很长),出版商和平台都不能放弃谈判,这与该指令希望建立不损害“双方合同自由”的谈判机制的希望相矛盾。例如,如果一个平台发现报纸文章产生的广告收入比娱乐视频少得多,它就不能拒绝使用它们。因此,它将被剥夺决定自己商业模式的可能性,这也与共同体立法平等保护企业自由的原则相冲突。 TAR 认为 Meta 提出的这些(和其他)调查结果有充分依据,并将其提交给欧盟法院,因为该法规的母指令是欧洲的产物。AgCom 不同意,并正在敲响国务委员会的大门,要求“解冻”其监管,即确保其能够继续发挥作用——向出版商支付赔偿金——直到法院做出裁决。但是,对于欧盟法院必须在未来几个月内做出裁决的措施,主管机构向法院提出类似请求的公共利益应该是什么? 不仅如此:在这一声明发布之前,出版商和平台将不得不寻找并可能找到谈判达成的协议。
|
|